教工公告
转发《关于做好“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”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》
来源:36365线路检测中心 浏览人数: 发布时间:2020-03-30
各学院: 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“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”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》有关精神,现就做好“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”首批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遴选数量 “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5246人才工程”)包括四个层面的人才培养与支撑体系,计划到2022年支持和培养50个创新团队、200名创新领军人才、400名高层次拔尖人才、600名青年优秀人才。50个创新团队认定已完成。2020年计划遴选创新领军人才90名、高层次拔尖人才200名、青年优秀人才300名(不包括直接申请认定的人才)。 省教育厅分配给学校的推荐名额为创新领军人才2名、高层次拔尖人才4名、青年优秀人才7名。如无创新领军人才或高层次拔尖人才合适人选的,其指标可相应替换为下一层次培养人选。 二、遴选范围及条件 “5246人才工程”面向普通本科高校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,重点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,校级领导及享受厅级待遇的人员不得申报。 具体遴选条件见《“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”实施方案》(附件1)。 三、遴选程序 (一)个人申报。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学院党总支对申请人员党风廉政、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,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并报人事处,同一层面推荐人员超过1人的需进行排序;“双肩挑”干部由归属学院党总支进行党风廉政、师德师风情况鉴定,并由学科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和推荐。 (二)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。 (三)校党委对人选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严格把关。 (四)对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。 (五)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公布入选名单,学校与培养人选签订培养协议,制定培养方案。 四、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在4月7日前完成推荐工作,并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。报送材料包括汇总表(附件2)、申报书(附件3、4)、学院推荐意见(附件5)、党总支鉴定意见(附件5)等,未经职能部门认定的业绩需提供佐证材料。 联系人:蒋老师 770892,王老师 771585 邮箱:rscszk@wzu.edu.cn(注明“学院+5246项目”)
36365线路检测中心人事处 2020年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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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下载:
附件5.学院鉴定意见表.docx
附件下载:
附件2.汇总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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